2020年5月20日 星期三

焦點:澳洲當局以國家安全考慮為由大幅修改外商投資法規


路透悉尼6月5日- 澳洲週五宣布修改有關外商投資的規定,修改力度為將近半個世紀以來最大,包括賦予政府更大權力,在外商投資引起國家安全方面的風險時,有權強制其退出投資。

澳洲財長弗呂登貝格(Josh Frydenberg)談及有必要在經濟和國家安全之間作出平衡,他表示所有海外投資者在競購敏感資產時,將面臨更加嚴格的審查,無論交易規模如何,也不管買家是民間還是國有企業。

“技術一直在不斷進化,我們的地緣政治氣候也變得更加複雜,”弗呂登貝格在堪培拉表示。“實際上,世界各地政府認為海外投資可用於實現戰略目標,而不僅僅是商業目標。”

根據一項重大調整,財政部將有權最終決定修改或是實施對一筆交易的條件,或是迫使外商退出投資。財政部一份文件稱,這項權力是不可回溯的。

弗呂登貝格沒有提供關於規則調整將針對哪些行業的全部細節,相關調整將在未來幾週內公佈。但他的確給出了一些潛在目標領域的線索。


他說,國家安全企業的定義可能涵蓋通信公司、能源和公用事業、國防供應鏈,以及收集、存儲和持有被認為對澳洲國家安全和國防十分關鍵的數據的企業。

這些調整是1975年現行框架建立以來澳洲外資投資政策的最大調整,實際上將使3月宣布的外資投資監管暫時性收緊成為永久性規定,以避免疫情危機期間困境資產遭到低價拋售。

根據當前法律,大部分2.75億澳元(1.908億美元)以下的民間投資不受篩查,而與澳洲達成自由貿易協議的國家中,包括中國,其企業投資受到審查的門檻是12億澳元。對國有企業而言,這個門檻是零。

在宣布這項調整時,弗呂登貝格並未特別提到中國或任何其他國家,但中國政府過去曾就外國投資規定的調整向澳洲提出過擔憂。

中國企業一直是澳洲資源、農業和房地產的主要投資者。

2016年,達爾文港出售給中國嵐橋集團(Landbridge)的交易引發了公眾的不安,這促使澳洲改變規則,要求關鍵基礎設施的交易必須獲得澳洲外資投資審核局(FIRB)的批准。

在2018-2019年獲澳洲批准的外商投資來源國名單中,中國從第二位降至第五位。美國位居第一,隨後是加拿大、新加坡和日本。2019年,中國的投資下降了近50%,至131億澳元(84億美元)。

政府計劃在7月前發布新規則的草案,徵求行業意見,新規計劃在2021年1月1日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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