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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美禁止VIE架構中資企業上市 仍處建議階段

美禁止VIE架構中資企業上市 仍處建議階段

2019-11-21 22:08


美國將禁止採用可變利益實體架構(VIE)的中國公司,在當地上市的消息並不準確,目前該政策尚處於建議階段,沒有消息表明其一定會實施。

據《證券時報》報道,近日網上有消息稱,美國將禁止以VIE形式架構的中國公司在美上市,引起廣泛關注。《證券時報》指出,該政策目前仍處建議階段,能否實施尚存較大不確定性。

該建議由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US China Economic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USCC)於11月14日向國會提交,在這份2019年度對華戰略競爭建議報告中,該組織提出了總計38條政策建議。其中,涉及證券市場的內容包括國會應頒佈法律,禁止下述情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公司未向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Oversight Board, PCAOB)及時提供涉及其中國運營狀況的審計工作底稿;第二,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不符合美國和歐盟最佳標準;第三,公司採用可變利益實體架構;第四,公司不遵守《公平披露規定》(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未將重要信息同時發佈給所有投資者。

4種情況或致中概股難在美國掛牌

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是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背景下,美國國會為監測中美貿易交往對美國經濟與安全影響,於2001年依《2001年弗洛伊德斯彭斯國家國防授權法案》而特設的立法諮詢機構,在美國制訂對華政策方面具有一定影響力。

該委員會在2018年的報告中,曾建議國會指示美國國家電信和信息管理局,和聯邦通信委員會確定確保5G網絡的快速和安全部署的步驟,特別關注在中國設計或製造的設備和服務帶來的威脅;以及是否需要新的法定機構來保障國內5G網絡的安全。

2019年11月24日 星期日

何謂VIE架構?

https://service.hket.com/knowledge/2152560/%E4%BD%95%E8%AC%82VIE%E6%9E%B6%E6%A7%8B%EF%BC%9F

境外註冊上市實體,與境內業務營運實體分離,境外上市實體透過協議方式控制境內業務實體,營運實體就成為上市實體的可變利益實體。

■知多啲
此方式可以將境內營運實體的收入和利潤轉移到境外公司,令境外上市實體的股東(即境外投資人)享有境內營運實體經營所產生的利益。VIE的出現,是因中國法規禁止境外投資者投資於相關產業,原意是協助境外註冊中資企業在不違反內地外資股權限制的前提下,分享內地業務的盈利,此方式多數由互聯網公司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