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內地遏網企壟斷 新經濟股即插

        

2020年11月11日

內地「雙11」購物節前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下稱《反壟斷指南》),主要目的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平台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引導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線上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國官方繼汽車業、原料藥業之後,今次再推出針對重點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意味互聯網平台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管。

美團等5龍頭市值縮9100億

美國新冠疫苗研發出現重大突破,新經濟股隨即失寵,加上《反壟斷指南》的消息雙重夾擊,一眾互聯網巨頭昨日股價齊齊插水,騰訊(00700)回吐4.4%;美團(03690)下瀉10.5%;京東(09618)重挫8.8%;阿里巴巴(09988)大跌5.1%,美國上市的拼多多亦一度下滑9%;5隻股份單日市值合共蒸發逾9100億元。

《反壟斷指南》從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方面作為切入點,網路平台經濟領域壟斷是指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的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實施差別待遇,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平台經濟領域橫向壟斷協議通常具有嚴重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反壟斷執法機構鼓勵相關經營者主動報告橫向壟斷協議有關情況及提供重要證據,同時停止涉嫌違法行為並配合調查。

此外,《反壟斷指南》特別提到深受用戶所詬病的「二選一」及「大數據殺熟」,這兩個問題或會被認定為壟斷。前者是指電商平台向廠商施壓,不得在其他平台銷售,後者則是電商平台運用大數據和演算法,對新客戶、老客戶實施差別交易價格,類似的案例與糾紛在內地層出不窮。

而協議控制(VIE)的經營者集中也屬於反壟斷審查範圍,若經營者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同濟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劉旭表示,這意味互聯網企業應該依法上報,經營者集中沒有申報的要進行補辦,這可能會涉及到大量案件,例如鬥魚和虎牙的合併,騰訊、阿里等網路巨頭大量的併購等。

在《反壟斷指南》公布前,上周五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國家稅務總局3部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京東、美團、阿里及騰訊等27間主要互聯網平台企業有份參與。會議上對強迫商家「二選一」、刷單刷評等問題做出嚴厲批評,並提出互聯網平台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9方面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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