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再有市民投訴信用卡被盜用,有個案涉及的簽賬金額達40萬元,也出現被盜用金額超過原本信用限額近30%,惟銀行並無攔截有關交易,即使卡主就信用卡被盜後迅速通知銀行,個別銀行直指卡主未有好好保護信用卡,要求卡主承擔有關交易的損失。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早前與金管局會面,建議金管局應就銀行如何界定客戶「嚴重疏忽」定義制定指引。現時信用卡詐騙除了涉及實體卡外,亦有以新型電子支付工具,如與電子錢包綑綁的信用卡交易,認為當局應加快檢討《銀行營運守則》,制定合適的監管方法去監管新型電子支付,加強銀行在當中的風險監測和攔截責任,以及建議當客戶要求把信用卡限額封頂,銀行不可以接受超出限額的交易。
個案被騙款項高達40萬
金管局發言人稱,該局一直要求發卡銀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信用卡交易的安全性,以保障客戶的利益。當客戶向銀行查詢懷疑信用卡欺詐交易時,要求銀行以同理心對待客戶。該局並正積極與業界研究進一步加強信用卡服務的保障客戶措施,包括信用卡未經授權交易情況下的客戶保障。
有卡主張先生因信用卡被盜,被騙款達40萬元。其中一張信用卡被「碌」30多萬元,超出其平日消費習慣,銀行未有攔截。他指自己的信用卡與手錶的Apple Pay綑綁,他在中環利用電子支付方式進行購物交易,事後知道實體卡被盜,同一時間在另一地方被「碌卡」,證明並非他本人進行的交易,銀行仍堅持要其承擔有關交易金額。
另有卡主黎先生說,錢包被盜後即時知會相關的信用卡銀行,部分銀行如中銀迅速取消相關交易,毋須他承擔有關交易金額,但其滙豐的信用卡,即使被「碌卡」超過其簽賬限額近30%,滙豐並無向他發出通知,亦未有攔截有關交易。
有事主認為,若信用卡預設銀行可酌情接受超額交額,即使卡主要求把限額降低亦是無用,金管局作為監管機構,要正視有關問題。
滙豐回應投訴 積極跟進
另有卡主陳先生透露,去年出差時有5張信用卡被盜,迅速通知信用卡機構後,花旗及安信的系統即時攔截到可疑交易,但向滙豐報失後,該行遲遲才有人以慰問方式聯絡,惟指他未有好好保護信用卡,需要其承擔相關交易金額。
梁熙直言,信用卡潛在不同風險問題,包括信用卡被盜,就算已通知銀行和報警,以及經調查後證明非卡主本人消費,卡主有可能依然要承擔有關交易金額損失,此外,即使銀行接納卡主拒絕超出信用限額信貸安排的要求後,仍可容許超出信用限額的信用卡交易,市民要提高警覺。
多宗投訴涉及滙豐銀行,滙豐發言人解釋,理解客戶的憂慮,該行一直與他們保持溝通和積極跟進,以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該行有既定程序處理信用卡懷疑被盜個案,惟未能就個別事件作出評論。提醒大眾應妥善保管好信用卡及一次性密碼等敏感個人資料,如發現可疑交易或收到可疑短訊,應即時向銀行查詢或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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