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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蔚, 德州農工大學智能交通系統博士, 現居西雅圖, 任職亞馬遜公司機器學習應用科學家。本文基於公開資料撰寫,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摘要
科技巨頭的壟斷地位來源於對數據,特別是消費者數據的壟斷。這種壟斷已經損害了公平競爭,阻礙了創新,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由於政府監管的缺失,科技巨頭事實上在各自平台上 (搜索引擎,數字廣告,社交媒體,電子商務) 行使某種自我監督。
數據作為一種資本資產或者生產資料具有不可窮盡,可循環使用,可共用,以及開發邊際成本趨近於零這幾大特點。
政府應該有所作為,促成科技巨頭開放共享數據,保護競爭與創新,實現人工智能產業的持久繁榮。
01
合眾國訴微軟 :改變互聯網發展史的反壟斷案
02
互聯網公司應該被監管嗎?
03
It's the data, stupid!
貓奴: 以上從略, 可參考原文.
04
Let the show begin
新興行業的監管機構應當具備新興行業的特點。互聯網產業最大的特點就是“敏捷開發”,那麼新的監管機構應該也要能做到"敏捷監管"。
那麼問題來了,如何才能打破科技巨頭的壟斷呢?分拆管用嗎?對於這個問題需要意識到,分拆只是打破壟斷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
反壟斷真正的目的應該永遠是鼓勵競爭。如果鼓勵競爭意味著需要讓競爭對手能夠在你的核心產品上開發,so be it! 如果鼓勵競爭意味著強制開放你的專利,so be it!
對於壟斷數據的互聯網巨頭,如果開放數據是僅有的恢復競爭的辦法,美國政府一定會這麼做。
不誇張地說,美國的資本主義發展史就是一部壟斷與反壟斷的博弈史。
曾任奧巴馬政府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的Tom Wheeler提議成立新的針對互聯網巨頭的直屬國會的監管機構——數字平台總署 (Digital Platform Agency)。
至於為什麼不在現有框架下進行監管,Wheeler認為,現有的產業監管機構如聯邦貿易委員會 (FTA),聯邦通信委員會 (FCC) 沒有足夠的資源對互聯網產業進行監管,而且這些成立於工業時代的機構也不具備監管互聯網產業的專業技術。Wheeler進一步認為,DPA的監管方式應該摒棄事無鉅細的法規,而應該側重於風險控制。
DPA應該與產業界基於duty of care & duty to deal共同製定行為準則。但最重要的是,DPA應該與幾大平台一起,就數據開放共享達成共識並確定時間表。
Duty of care與Duty to deal是英美法體系下兩個具有公理性質的概念。他們共同構成了監管互聯網巨頭的法理基礎。
Duty of care – 第三方生產的輪子出了問題,整車製造商也有責任。
Duty to deal – 如果你經營著一條河上的唯一一艘渡輪,那麼不好意思,你也得允許別人來渡輪上賣盒飯。
在7月29日國會聽證會的最後發言中,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主席David Cicilline總結陳詞: “從洛克菲勒到卡耐基,再到比爾蓋茨和四大科技公司,產業變了,但是壟斷巨頭的行為沒有本質變化。”
哪怕對現有立法不做任何增改,科技巨頭的行為也觸犯了反壟斷法。在9月2日做客布魯金斯學會的一期訪談節目中,David Cicilline又提到,”解決四大科技巨頭的壟斷問題將是新一屆國會的top priority。”
大多數科技公司的員工可能還專注於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費午餐,而沒有意識到美國國家意志對於打破科技巨頭壟斷的嚴肅性。鼎盛時期的AT&T和微軟,都達到甚至超過了現在四大科技公司的地位。而美國政府都毫不猶豫的打破了他們的壟斷。而打破壟斷的方式,則是通過為壟斷巨頭的競爭對手提供原材料,恢復競爭,為行業注入生命力。
哪個公司的壟斷程度最高?很簡單,看哪個公司的免費午餐最豐盛,哪個公司的員工最輕鬆就知道了。矽谷工程師們引以為豪的免費午餐,上世紀國企改制以前的中國國營大廠也有。
谷歌和國營大廠有許多共同點,比如他們都不擔心市場競爭,比如他們的員工都喜歡穿帶有公司標識的衣服,如此生活30年,直到大廈崩塌。
1956年,美國政府強制AT&T授權他們的專利。這其中包括兩項促成信息產業繁榮的關鍵技術:晶體管和調製解調器。
The old king is dead! Long live the king!
曾經的科技界班霸比爾蓋茨現在是一位醉心公益事業消除疾病與貧窮的慈祥老人;赤腳登上時代周刊封面的科技界頑童Marc Andreessen後來成立了風投基金Andreessen Horowitz, 特別熱衷於投資共享經濟;在任職於Sun公司時期負責Java業務而飽受微軟欺凌之苦的Eric Schmidt後來執掌谷歌長達10年,有趣的是,他用與微軟同樣的手段對付競爭者。
卸任後的他現在是美國國防部的科創顧問委員會主席,近期密集發聲,認為科技巨頭的壟斷地位已經阻礙了創新,呼籲美國政府介入打破僵局。
長期以來信奉自由意志主義的美國科技界一直在上演著勇者鬥惡龍的好戲。只是曾經的勇者往往是現在的惡龍。
2020年10月7日,國會針對科技巨頭不正當競爭的調查報告已經發布,共計450頁。如果國會認為無需對現行法律進行修改即可約束科技巨頭的行為,那麼美國政府可能很快就會採取行動。不過有趣的是,由於與多數派民主黨就介入措施未能達成一致,共和黨議員先行發布了一份少數派報告。
科技行業很有可能會迎來數十年未有之大變局,對於有冒險精神的創業者來說會有很多機會。
那麼問題來了,科技行業從業者要怎麼辦,LeetCode(力扣)上面的題還刷不刷?
對於這個問題,一位來自東方的創業大神早已給出了答案。
俱往矣,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
Let the show begin。
作者:錦緞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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